夫向妻索要婚前借款 司法人员:属个人财产需归还

  发布时间:2013/7/4 11:15:13 点击数:
导读:结婚前,妻子向丈夫借了5万块钱,现在丈夫急着用钱,妻子却不归还,山亭区的这对再婚夫妻,因为婚前一笔借款,整日吵得不可开交。  据山亭区桑村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述,原来,48岁的山亭区桑村镇村民张某离异多年,后在朋友的介…

    结婚前,妻子向丈夫借了5万块钱,现在丈夫急着用钱,妻子却不归还,山亭区的这对再婚夫妻,因为婚前一笔借款,整日吵得不可开交。
  据山亭区桑村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述,原来,48岁的山亭区桑村镇村民张某离异多年,后在朋友的介绍下,结识了同样离异单身的妇女王某,两人一见如故,很快交往起来。
  2012年3月,王某儿子要买车,因钱没有凑够,便找到张某求助借款5万元。为表示自己的诚意,王某借到钱后,给张某打了一张欠条。同年9月,二人到山亭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。6月初,张某的儿子急着结婚买房,可房款没有凑齐,张某便向妻子提出归还婚前的5万元借款一事。这把王某惹怒了,王某表示,现在二人都已经结婚了,钱财属于共同财产,张某是想钱想疯了才让她还钱。为此,两人整日吵得不可开交,张某无奈之下来到司法所求助。
 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,告诉王某,婚前借款是张某的个人财产,并且打了欠条,即便二人已经结婚,这笔借款仍需偿还。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,王某同意归还丈夫的5万元欠款,二人和好如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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