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法院应如何处理?

  发布时间:2008/11/2 20:35:52 点击数:
导读: 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那么人民法院应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  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  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…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那么人民法院应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
  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

  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

  (三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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